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类人员是指哪些
文章来源:甲方商务 发布时间:2018-09-24
建筑施工现场有很多人员,不同人员不同职责,施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1企业主要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的建筑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具有决策权的领导者,主要负责人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资质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项目管理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全权负责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成本的有效利用。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的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以上就是建筑企业施工中的安全三类人员,企业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该明确责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在建筑施工资质办理上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甲方代办:www.zzdb88.com。